一.教职工的困难补助每年发放一次。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统一到院工会领取《新乡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由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本人向所在院系(单位)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三.经所在院系(单位)分工会研究确定申请补助人员名单,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公章,统一送院工会办公室;
四.由院工会组织分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等相关人员开会研究并确认享受困难补助人选及补助标准;
五.由院工会公示享受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标准;
六.申请人所在分工会安排有关人员到工会办公室统一领取困难补助。